EPC网络规则评析

发布日期:2010-07-19 点击数:528

一、介绍

    新技术能使人们产生恐慌。随着 Auto-ID 中心推广其新技术,全世界的人们也正在寻求他们和他们的权力不受威胁的保证。

    在过去的两年中,中心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来了解大众对这项技术的反应,其中包括在五个国家中对有代表性的人物和专家的访问。这些反应可以概括为“中立至消极”。人们只有在确信有适当的保护措施来规避风险与弊端时才愿意接受这项技术。对隐私权和个人健康的保护通常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这篇文章讨论了如何提供担保。这并不是一个提案或一个策略,而是想要构建、帮助和赋予建设性的讨论。照这样,它并不明确的或含蓄的代表隶属于Auto-ID 中心的马萨诸塞州技术研究所,或者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商定政策。它只是一个讨论性的文件,仅此而已。

二、规则的作用

    提供有关新技术的公众保证有4 个步骤。首先,技术开发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保护公共利益。在Auto-ID 中心这方面,一直且必须继续把技术开发与保护大众利益铭记在心。其次,必须提出指导策略来指导应该如何正确使用此技术。再次,必须有确保政策实施的方法——这就是规则。最后,必须与大众保持联系以了解正在做什么以及没有做什么。如果大众对此有诸多的忧虑,那么将由其他组织取而代之。历史表明,这些发展中的新技术如果没有制定令人满意的政策和规则,那么其他人将试图来完成。极端情况是,“政策”将成为一个“大锤”:将会提出一种建议,即依靠法律或公众的联合抵制来禁止新技术的推广,这两种做法对新技术的打击都将是致命的。一旦有明显的的公众忧虑,因此不可避免的就应该有某种形式的规则。新技术的开发者和采用者所面对的问题不是“我们想要制定规则吗?”而是“我们想要制定什么样的规则?”

 三、规则的选择

    广义上说,“规则”涵盖了很大的选择范围。一个极端是纯粹的“自由放任”,每个实体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自定政策和规则。另一个极端是法律:“政策”由立法者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介于两者之间的是集体“自定规则”,既可以是自愿的,偏离规则不受惩罚,也可以是强制的,偏离规则则可能受到集体的惩罚。(例如贸易组织或协会)

 3.1.评价规则的选择

    每种选择在不同的环境中都是有效的。
    “自由放任”在没有公众忧虑时发挥作用--它提供给新技术的使用者或出售者更大的自由空间,但是不提供给公众任何保证,要求他们相信其自由不会受到威胁。介于目前我们所了解到的公众忧虑,文中所提到的“自由放任”对EPC 来说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集体自定规则试图在保证公众自由空间的前提下打破保持外部规则自由空间所要求的平衡性:它仅能在公众确信这一过程下起作用。它允许持股者直接影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并且较少受全球变化的影响。它比立法过程迅速,这在电子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是一大优势。自愿和强制自定规则之间的区别后续讨论。

    法律管理新技术的使用是最极端的规则形式。他们向公众提供最可靠的保证(相对于大众对政府和立法过程的信任),但是却受到国家和政治机制的控制。立法可能是公众的忧虑没有经由其他途径快速有效的表达出来的结果。规则通常是一“一击而出”的游戏:未能表达公众的忧虑会很快的导致比以往通过的更具有潜在侵略性和惩罚性的法律。

四、规则与全球化

    商业是全球化的,但政府是有国界的。立法对国际化公司的一方面影响是在不同的市场采取不同的强制条例和规则。这可能会导致市场的复杂性、高成本、低效率和增加制定全球化策略的难度。也可能会使全球商业采取“最小通用分母法”和遵守最苛刻的规则。在重要的立法权被地方掌握的国家(例如美国),立法也意味着在市场的内部改变规则。这些地理差异和他们所制造出来的复杂性加上缺乏对政策的直接影响可能会使立法成为全球商业的一个极坏的规则。另一方面,很好的执行集体自我规则在理论上可满足全球公众的需要以及使立法变的没有必要或者使其必要性最小化。

五、自定规则:

    自愿与强制者和销售者必须能执行制定的任何政策。不能执行的政策--如不实际或不经济的--是没有价值的。

    代表三大持股者的每一个小团体应该经常一起继续一致的优化政策。当然,这些小团体可以是大团体的代表或者是其中的一部分。

六、结论

    这是一个讨论性的文章。其目的不是推荐一个行动步骤,而是要形成讨论。

    就是说,一些关于EPC 网络规则的结论和文章是不言自明的:
--大众需要关于EPC 技术使用的保证。仅仅制定政策是不够的。必须还有执行政策的过程。“自由放任”法不可能被采用。因此制定某种形式的规则不可避免。
     --从商业观点来看,自定规则优于法定规则。它更适应于全球化的贸易环境,并且允许其对政策及其实施有更直接的商业影响。它也受一些立法者的喜爱,因为它更能跟上科技的发展变化。
     --如果要求的话,强制自定规则对EPC 网同样适用
     --任何对自定规则的尝试必须切实保护大众的利益,否则就冒有强烈反击及潜在的苛刻的立法之险。把商业自由放在公众自由之前是错误的。
   做出任何决定之前都需要持股者之间进行深入讨论。,但是很明显必须很快做出决定。由于在2003 年期间Auto-ID 中心的现场测试和其他EPC 试验的进展以及这方面新闻报道的增加,大众将需要很快得到可以接受的使用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方法的保证。如果Auto-ID 中心不做这方面的工作,其他组织将争先恐后的完成这项工作。